2011年度漳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部署和《漳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关注民生、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漳州。
民主评议工作要关注民生,切实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突出对涉企、民生领域的部门单位进行评议,以民主评议为抓手,认真解决群众对部门行业不满意的实际问题,促进转变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民主评议工作要向基层延伸,突出评议基层站所。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部门行业二级单位、服务窗口、基层站(所、队)、学校、医院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坚持重点评议和一般评议相结合,突出评议重点对象,每年选取几个民生关注度较高的部门单位开展重点评议,通过点题评议,促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对重点单位的评议内容主要是对群众关注或不满意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经济和社会管理、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是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以及参与“五大战役”的态度、措施、成效;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内容主要是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对承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还要侧重评议其牵头或参与纠风治理工作的履行职责情况。
二、 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包括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企业生产、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市直机关、部门、行业共确定61个评议对象,划分序列进行评议。
根据民主评议工作的相关规定,将上年度绩效考评后进的单位(市农业局、市广电局)、民主评议后进的单位(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漳州电信公司)确定为本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同时选取三个涉企、涉及民生的部门单位(市建设局﹝房管﹞、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市电业局营销部)列为本年度重点评议对象。为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突出评议基层窗口单位,分别确定市医院、市中医院代表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代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漳州电信公司客户服务部代表漳州电信公司接受重点评议。
市直部门和单位划分为四个序列进行分类评议:
1、重点评议单位(9个):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房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市医院、市中医院、漳州电信公司客户服务部、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市电业局营销部。
2、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20个):发改委、科技局、人事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教育局、文化与出版局、财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外侨办、人防办、旅游局、体育局、城乡规划局、供销社、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局。
3、行政执法监督部门(19):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药监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漳州海事局、边防支队、消防支队、漳州监狱、高速交警支队。
4、公共服务行业(14个):工行、中行、农行、兴业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人保财险、人寿保险、烟草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2、3、4序列为一般评议单位。
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胜单位列为本年度自我评议单位:市经贸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农发行、市建行。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确定评议对象。
重点评议单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结果运用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评议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以属地评议为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时间从2011年 1月到2011年12月。
各县(市、区)要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将部门行业设在乡镇、街道的所、站、队作为民主评议对象,统一动员部署,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评议。市直各部门行业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评议,确保取得整体成效。
(一)重点单位的评议方法和程序:
1、认真动员部署(5月底前)。各重点评议单位要建立或充实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全面动员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重点单位召开行评代表见面会,向行评代表介绍机构职能、评议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各重点单位的评议工作机构、评议方案和评议代表于5月31日前报送市纠风办。
2、点题重点评议。每个重点评议单位由市纠风办筛选确定1-2个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点题评议,各重点单位围绕重点问题查摆不足,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落实整改。9月底前,市纠风办召开评议大会或组织评议代表对重点单位进行“面对面”点题评议,针对性地评议各单位对政风行风问题的查找分析、落实整改情况。(重点单位点题评议议题见附表一)
3、深入查找问题(6月)。(1)各重点单位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确定本年度要重点解决的2-3个政风行风问题,各单位查找问题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市纠风办;(2)各重点单位、市纠风办分别组织评议代表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找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重点单位要召开查找问题座谈会,向评议代表通报查找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评议代表向重点单位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3)市纠风办通过漳州行风网、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和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并向参评单位发出政风行风意见办理单或问题整改建议书。
4、公开评议承诺。各重点评议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针对市纠风办设定的“评议点题”,制定评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并对在评议期间要解决的2—3个重点问题或政风行风建设要取得的成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重点单位的评议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栏或网站进行公开,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汇总后在媒体公布。市纠风办将邀请各重点评议单位负责人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互动,向社会宣传本单位主要职责、评议工作目标、措施和承诺,与听众互动,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听取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认真落实整改(7-11月)。各单位对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分解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期限。各重点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要围绕热点、突出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集中精力解决2—3个重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通过评议工作产生的积极变化和带来的实惠实效。市纠风办将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适时组织媒体记者和评议代表就重点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与各重点单位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座谈交流,针对性地评议各单位重点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各重点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于11月底上报市纠风办。
6、开展满意度测评(12月)。
(1)市纠风办于12月向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委员、评议代表发出政风行风满意度调查表,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满意度开展测评。
(2)服务对象的名单报送。各重点参评单位须于2011年10月30日前向市纠风办提供不少于200个全市服务对象作为满意度测评的样本,所提供的服务对象无法满足数量要求的,要书面向市纠风办说明。服务对象原则上是在一年内接受过参评单位服务(含接受过管理、服务、执法的对象),或熟悉了解参评单位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参评单位的干部职工或家属不得作为本单位的服务对象样本。服务对象样本统一以表格报送,互联网邮箱:zzjwjfs@163.com,报送的服务对象样本应尽可能多样化广泛化,服务对象样本应包括邮政编码、通信地址、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服务对象是单位的要提供业务经办人姓名)、接受过的服务项目、联系电话(手机)等,样本表格格式统一如下:
××单位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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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邮政编码 |
通信地址 |
单位名称 |
姓名
(经办人) |
服务项目 |
联系电话(手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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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意度测评方法。由市纠风办委托第三方对参评单位的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经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采用“非常满意”、“比较满意”、 “一般”、“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档次和“不了解”进行测评。
7、组织工作考评。各重点单位总结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于12月底前向市纠风办报送工作总结。市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对各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工作考核于2012年1月完成。
8、开展综合评定。根据满意度测评情况、工作考评情况、县级评议情况,对重点单位的年度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定。
(二)一般评议单位的评议程序
各一般评议单位参照重点评议单位的评议程序,自行开展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等民主评议工作。各县(市、区)纠风办对其县级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市纠风办不对一般评议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评,于12月联合市效能办对一般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评分办法
(一)重点单位评分办法
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县级评议结果20分,满意度测评50分,行评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代表测评10分,工作考评20分,扣罚分5分。
1、县级考评(20分)。由各县(市、区)纠风办对重点部门的县级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评议结果计入市级参评单位成绩。
2、满意度测评(50分)。计分办法:(满意票Í1+比较满意票Í0.8+一般票Í0.6+不太满意票Í0.3+非常不满意票Í0)÷(收回总票数-不了解票数)。
3、行评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代表测评(10分)。由行评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代表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满意度测评。
4、工作考评(20分)。考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方面。考评细则见附表。
5、扣罚分(最高为5分)。凡在评议期间发生较大行风问题被查处、被曝光或因人员违法违纪被查处产生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由市纠风办认定并扣分,每件(人)次扣2分;对市纠风办、“政风行风热线”转办的信访件或意见办理单未认真办理的每件扣0.5分,未及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户外活动的每次扣2分;单位“一把手”没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的每次扣1分。
各重点单位按照其部门行业特性分别并入第2、3、4序列进行排名。市医院、市中医院的平均得分为市卫生局评议成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的得分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评议成绩,漳州电信公司客户服务部的得分为漳州电信公司的评议成绩,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的得分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评议成绩。
(二)一般评议单位评分办法
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县级评议20分,公众满意度测评70分,行评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代表测评10分,扣罚分5分,扣罚办法同上。
(三)自我评议单位评分办法
自我评议单位按照“免评不免建”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参加年度公众满意度测评,不参加年度评议考评、成绩排名,自我评议期限为一个年度。自我评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纳入当年评议范围:政风行风建设没有开展;自我评议期间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被曝光、被查处、严重影响部门和单位形象的。
五、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向参评单位反馈并向省纠风办报告;第2、3、4序列评议成绩列前二名的次年列为自我评议单位;各序列后进者列为下一年度重点评议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后进者,给予单位领导诫勉谈话;自我评议单位若其年度满意度测评居序列前二名再奖励自评一年。
附件:1、2011年度重点评议单位点题评议议题
2、2011年度重点单位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1:
2011年度重点单位点题评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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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部 门 |
点题评议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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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农业局 |
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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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建设局(房管) |
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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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广电局 |
坚持用户为本,提高数字电视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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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医院、市中医院 |
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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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 |
进一步树立亲民理念,构建和谐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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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漳州电信公司客户服务部 |
打造精品网络,提升电信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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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
坚持惠企利企,优化检验检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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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电业局营销部 |
加强业扩项目管理,持续提升供电服务品质 |
附件2:
2011年度重点单位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参考标准
评议单位: 考评得分: 考评组组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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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
考评标准及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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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
领导
(20分) |
1、成立或调整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分 |
无成立或调整领导小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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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3分; |
无制定实施方案扣3分;制定的方案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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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5分; |
无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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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聘请评议代表3分,公开承诺内容2分; |
未聘请评议代表扣3分,无在本单位公开承诺内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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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向市纠风办报送相关资料8分,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分。 |
资料未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无上报每次扣4分;资料建档不好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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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查找
问题
(30分) |
6、对照评议议题组织内部科室自查问题5分;查找出的问题有针对性,有实质性内容10分; |
未组织内部科室自查问题扣5分;查找问题敷衍塞责,针对性不强的,扣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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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问卷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或群众征求意见8分; |
未采取任何形式征求意见扣8分;征求意见形式单一的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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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评议代表开展两次以上明查暗访7分。 |
未组织评议代表开展明查暗访扣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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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整改
问题
(50分) |
9、认真对待纠风办、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办理并作反馈15分; |
对评议代表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反馈、敷衍塞责或解释答复不令人满意每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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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15分; |
对查找的问题未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扣5分,整改责任不到位的扣5分,整改时限不落实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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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针对评议议题,选准2—3个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的20分。 |
无针对重点问题落实整改的每件扣10分,有整改但成效不明显的每件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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